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国家创新创业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南华大学创业园在提供创业服务、创业培训、落实创业政策、成果转化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降低学生创新创业成本,激励更多学生就业创业,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培育创新意识,提升创新能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推动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不断深化,培养高质量创新型人才,促进新时代高水平大学建设,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在全校公开遴选优秀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免费入驻南华大学大学生创业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南华大学创业园情况介绍
南华大学创业园(以下简称“创业园”)由红湘校区展览馆、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及雨母校区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三部分组成。
1.红湘校区展览馆位于红湘校区图书馆一楼,总建筑面积约400平方米,配备有展览区、实物展区等,可展示我校创新创业相关项目的优秀成果。
2.红湘校区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位于红湘校区图书馆负一楼,总建筑面积约1700平方米,配备有路演室、会议室等,基地免费为每个入驻项目提供符合项目需求的场地。
3.雨母校区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位于雨母校区松霖大学生活动中心,配备有路演室、会议室。
4.创业园相关服务。免费为每个入驻项目提供场地,免收水电费,提供办公桌椅、网络与电话端口等基本设施和条件;不定期组织大学生创业项目进行产品展示、创业交流、项目路演等各类活动;提供全程化创业指导、培训以及政策、管理、法律、会计等咨询服务,多形式宣传介绍项目和创业企业。
二、申报及遴选时间
(1)学院遴选:2024年6月19日至6月24日。
(2)专家评审: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
三、申报条件
1.创新创业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项目技术水平较高、投资小、见效快,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良好的市场潜力,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2.项目需邀请至少1名学校在职人员作为指导教师,鼓励多学科背景的学生联合组成团队,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由本科一年级学生担任。
3.创业项目须有详细、操作性较强的计划书;
4.所学专业密切相关及对大学生创新创业具有典型示范和推动作用的项目,可优先入驻;
5.遵守创业园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在孵化期间能够正常运营。基地原则上仅可开展日常工作,不得用于食堂、宿舍等非工作性使用。
四、遴选入驻程序
1.学院遴选。请各学院秉承有创新、可展示、宜孵化、能落地的原则对本院现有教师科研项目及学生竞赛、创业项目先进行内部筛选,填写南华大学大学生创业园入园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1),于6月24日提交到电子邮箱:51269314@qq.com。我校2021年6月后毕业的毕业生可填写项目信息后自行提交表格至指定电子邮箱。
2.专家评审。教务部与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中心将在近期走访各学院,详细了解各院推荐项目,并最终通过专家评审及学校会议确定入园项目。
3.项目公示。将拟入围的项目名单通过办公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入驻项目名单。
4.签约入驻。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中心与符合条件的项目负责人签订入驻协议,正式入驻基地。
5.项目退出。(1)协议期满自动退出;(2)协议期未满、因个人原因要求提前退出的,须提前一周提出退出申请,经批准后终止协议,办理退出手续后方可退出;(3)对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创业园管理规定的项目,创业园有权勒令其退出。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毅
联系电话:13327344488
电子邮箱:51269314@qq.com。
南华大学教务部
南华大学创新创业训练中心
南华大学团委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