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缺席金工实习第一次安全教育课的同学,不允许参加后续实习。
2、学生在实习期间,一般不允许请假,因特殊原因需请假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经同意后方能生效,否则以旷课论处,旷课半天或迟到、早退、中途溜号累计四次者,实习成绩不予及格。
3、因特殊情况须请事假者,应持请假书面报告和学院签字盖章的请假条,至少提前1天办理。
4、病假必须持医务室或医院证明。
5、病假、事假在两天以内的,学生需在当学期适当时间将相应工种补上,实习成绩不超过“中等”,病假、事假两天以上的,实习成绩计为“不及格”。
6、学生若迟到时间较长,指导教师已完成该工种的操作介绍和演示,
老师有权终止该生本工种实习,实习成绩计为“不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