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对《南华大学零星货物采购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南华大学零星货物采购实施办法(修订)》
2.《南华大学5万元以下零星货物采购审批表》
3.《南华大学5万元至20万元零星货物采购审批表》
附件1
南华大学零星货物采购实施办法(修订)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零星货物采购管理,根据《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南华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南华校发〔2020〕24号)、《南华大学经费审批管理办法》(南华政发〔2019〕27号)、《南华大学小额项目采购指导意见》等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细则零星货物采购是指单次采购总金额在20万元以下、列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各种物品采购。属于湖南省政府集采目录的项目,按照《南华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南华校发〔2020〕24号)执行;军工项目以及涉及国家机密或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按相关文件执行。
第三条零星货物采购严格执行先申请、后购买的程序,原则上通过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以下简称“电子卖场”)进行。
第四条采购金额在5万元至20万元(不含20万元)的项目,由用户单位(部门)提出采购申请,经本单位、资金来源部门、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资金来源部门主管校领导审批后,由用户单位(部门)和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通过电子卖场采购。
第五条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的项目,由用户单位(部门)提出采购申请,经本单位、资金来源部门、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批后,由用户单位(部门)通过电子卖场采购。
第六条通过电子卖场采购零星货物优先选用竞价方式,采用直购、团购方式时,需经处(部)务会或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
第七条电子卖场的经办岗由用户单位(部门)安排。5万元至20万元(不含20万元)的项目,审核岗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安排;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的项目,审核岗由用户单位(部门)安排,但须与经办岗分离。
第八条零星货物采购按电子卖场相关规定签订采购合同。5万元至20万元(不含20万元)的项目合同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办理和执行;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的项目合同由用户单位(部门)负责办理和执行。
第九条5万元至20万元(不含20万元)的项目验收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办理;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的项目验收由用户单位(部门)负责办理。系统录入由用户单位(部门)自行操作,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复核。
第十条零星货物项目付款与报账由用户单位(部门)按照学校财务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化整为零、同类项目拆分或其他方式规避电子卖场采购或公开招标。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用户单位 (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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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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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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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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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卖场 交易方式 |
□竞价□直购□团购 |
送货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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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单位 (部门) 负责人 签署意见 |
【1、购置清单(含品牌、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价等)、理由、存放地点,归属部门,负责人意见(是否同意购置)等,具体参数、清单可另附页。 2、采用直购、团购方式时,需附处(部)务会或学院党政联席会纪要。】 签章: 年 月 日 |
项目资金来源主管部门意见 (如教务部、科研部、党政办等) |
签章: 年月 日 |
国有资产与实 验室管理处 意见 |
签章: 年月 日 |
附件2南华大学5万元以下零星货物采购审批表
用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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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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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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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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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卖场交易方式 |
□竞价□直购□团购 |
送货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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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 |
(购置清单及具体参数可另附页;采用直购、团购方式时,需附处(部)务会或学院党政联席会纪要。) 1.购置理由(空间可自行调整): 2.购置清单(表格可自行调整;清单也可以纯文字形式代替表格表述): |
品名 |
型号/规格/参数 |
单价 |
数量 |
金额 (元) |
归属科室及存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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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金来源(若为非本部门或本人科研项目所属经费,则此处不填写;反之必填) 签字: 年 月 日 |
资金来源主管部门(如教务部、科研部、党政办等)负责人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 责人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资金来源部门主管校领导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3南华大学5万元至20万元零星货物采购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