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校发〔2015〕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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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华大学委员会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科技创新与创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南华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科技创新与创业工作的意见》已经学校党委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望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中共南华大学委员会
2015年3月28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科技创新与创业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切实服务于创新型国家建设,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高等学校“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以及《关于高校共青团积极促进大学生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以进一步推进我校大学生科技创新与创业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科技创新与创业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学校创新创业工作要面向全体大学生,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以提升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为核心,以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为重点,坚持育人为本,协同推进,推动大学生勇于创新创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大力推进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大学生科技创新与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大学生科研创新与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科研、创业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学生工作部、人力资源处、教务处、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处、军工处、财务处、校团委、校友办等单位负责人、各学院院长任领导小组成员。学校大学生科技创新与创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办公室主任由校团委负责人兼任。
各学院参照校大学生科技创新与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的设置,结合学院实际,成立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与创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学院的大学生科技创新与创业工作的开展。
三、体系建设
1、推进教育体系建设。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把大学生科技创新与创业教育纳入专业教育和文化素质教育教学计划和学分体系,使创新创业教育成为我校整个教育体系中的一部分。根据《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教高厅〔2012〕4号),结合学校办学定位、人才培养规格和学科专业特点,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创业基础》必修课及选修课 (含实践课)。根据《南华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13版)》,建立并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学籍学分管理制度,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学生相应的创新创业学分。把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入专业课教育,加强相关专业课程建设,充分发挥专业课在创新创业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统筹校、院创新创业教育,突出专业特色,鼓励创意及创新思维,增强学院创新创业实践教学效果,并与专业实践教学有效衔接;开设校、院创新创业赛事技能培训,使学生了解创新创业的概念、要素和类型,认识创新创业过程的特征及提升创新创业能力对个人职业生涯发展的积极作用。
2、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各部门协同负责,各学院统一行动的大学生科技创新与创业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教育培训、指导服务、政策咨询及基地建设等工作,加大人员、场地及经费投入,形成长效机制。深入调研,把握大学生创业诉求,运用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新媒体,建立服务大学生创业的“一站式”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为创业大学生提供便捷实用的政策咨询、信息查询、智能提醒和沟通协办等服务。将创业实训、创业指导、创业孵化相结合,建立全方位、阶梯型、专业化的创业孵化服务体系,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办公场地、孵化平台、市场对接等便利条件。
3、建立质量检测及跟踪制度。由教学评估中心牵头,学生工作部、教务处、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校团委、校友办以及各学院参与,建立在校和离校学生创业信息跟踪系统,收集反馈信息,建立创业大学生数据库,完善创业项目跟踪帮扶机制,加强必要的持续扶持。把未来创业成功率和创业质量作为评价大学生创业教育的重要指标,反馈指导学校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工作,建立有利于创新创业人才脱颖而出的质量检测及跟踪制度。
4、加强组织保障体系建设
(1)师资队伍建设。由人力资源处牵头,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处、军工处、校团委等部门及专业教师参与,组建南华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团队,各学院由分管院长负责建立相应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小组。从社会各界聘请校友、企业家、经济学者、创业培训师、创业成功人士以及专家学者等共同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的高素质校外创新创业导师团队。加强创新创业导师团队的建设,加强导师团队的管理与考核,力促大学生科技创新与创业工作有效推进。制定《南华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与创业工作导师职责及奖励办法》,充分调动指导老师的工作积极性。
各部门、学院要督促并指导校、院创新创业导师团队(小组)的专业教师、就业指导老师组织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加强理论和案例研究,拓展校外社会实践调研,不断强化教师在专业教育、就业指导课中进行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学校对在创新创业指导中取得荣誉和成果的教师,给予教学考核、职称评定、培训培养、经费支持等方面享受同等条件优先的待遇。根据《南华大学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与量化评审实施细则》(试行)(南华人[2013]14号),专业教师在职称评聘、晋职进级时,指导过大学生科技创新与创业比赛与实践项目,取得创新创业比赛校级以上的荣誉,由人力资源处审定,相应予以加分。
(2)经费保障。学校设立大学生科技创新与创业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大学生科技创新与创业计划的实施,“挑战杯”、“节能减排”等科技创新与创业大赛作品项目的准备、创业困难户的资助、创新创业实践的相关费用等。校财务处每年拨付专项资金,由校团委负责组织管理。
校友联络办等部门负责发动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向学校大学生科技创新与创业专项基金捐赠,广泛吸纳校友、企业、社会团体等各方面资源,同时争取政府部门和社会企业支持,推动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通过赛事奖励、专项支持、重点帮扶等方式,加强对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资金扶持,以进一步促进学校大学生科技创新与创业活动的开展。
四、基地建设与项目管理
加强学校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加快建设“大学生创业园”、“大学生科技创新与创业实习基地”,为大学生提供创业实训、创业指导、创业实践的场地,拓宽创新创业平台;吸收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促进创新创业基地项目孵化,做好项目孵化登记备案工作,充分发挥基地的辐射示范作用。
进一步规范管理大学生创新与创业项目申报、评审,大力推进项目运行,实施大学生科研创新与创业项目计划。积极组织参与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项目申报,大力推动跨专业跨学科交叉创新创业,激发创业热情,培养创业兴趣,广泛发动、加强指导、注重实效。鼓励并扶持大学生的科研成果、科技发明、专利等项目及时转化及孵化,帮助大学生自主创业。
五、奖励机制
在全校广泛深入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培育各类创新创业社团。积极组织参与“挑战杯”、“节能减排”等科技创新与创业赛事活动。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推动创新,以“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为龙头,以赛促创、突出品牌、扩大参与,强化创新创业赛事育人功效。积极申报省级、国家级创业示范校,在全校范围内形成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
学校每年评选表彰一批“大学生科技创新与创业工作”先进集体、优秀指导老师及先进个人;对获奖的先进集体、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对参加省(市)级以上创新创业比赛获得奖项的团队和个人(包括学生和指导教师),根据学校学生手册及有关规定进行奖励;取得省级以上荣誉的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可根据《南华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15版)》,各学院在研究生推免中给以相应加分。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校各部门、各学院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抓紧抓好,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协同负责,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充分运用组织化动员和社会化动员方式,积极争取学校及政府、社会、市场等各方资源支持,实现工作资源的高效整合和利用,强化执行和落实。
2、充分调研,紧扣实际。要切实把握大学生的诉求,充分调研,结合大学生实际,有效推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积极探索具有学校特色、带动性强、能落到实处的工作项目,建立健全相关工作体系。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丰富的宣传形式,广泛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宣教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新举措、新成效,及时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典型范例、先进经验,弘扬创新精神,扩大社会影响,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创新创业观、就业观、成才观,努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
南华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5年3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