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专创融合”
课程的通知
校属各教学学院: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精品课程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本科课程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我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从2025年起,教务部、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中心将联合建设一批跨专业、跨学科、跨院系的创新创业课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建设范围
各学院根据自身特色,聚焦优势特色领域,建设紧密结合专业教育的创新创业教育校本课程,优先支持对接湖南省区域发展战略、重点产业的课程。
二、课程建设类别
(一)基础启蒙类课程
主要面向大学一、二年级学生开设,包括创新思维训练、创业基础知识、行业认知与市场分析,创新案例分析、企业家精神培育等通识性课程,旨在帮助学生构建创新创业认知体系、培育创新创业基因、夯实创新创业基础知识。
(二)专业实训类课程
主要面向大学不同年级学生开设,包括创新创业竞赛辅导与模拟训练、产品开发与项目孵化、企业项目模拟实训、行业岗位核心技能实训、职业素养与工具应用等项目实践类课程,旨在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引导学生结合所学专业,发现问题、定义问题、解决问题,开发阶梯式实训课程体系,提高创新创业实践能力。
(三)实战进阶类课程
主要面向大学高年级学生开设,涉及商业计划书撰写、路演技巧、财务建模等创业实操能力培养,创业团队组建、技术转化与商业验证等项目孵化知识,以及投融资洽谈、产业合作、政策解读等实践课程,旨在引领学生在创新设计体验中产出高水平成果,打通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
三、课程申报条件
1.课程应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企业家精神和工程师精神,具有鲜明的学科专业特点,已纳入学校或相关学科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至少完成 1 个教学周期实践。课程设计思路清晰,教学内容体系完整,教学方法应灵活运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案例式、项目驱动式、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多样化混合式教学模式。
2.课程需组建跨学科、跨专业的建设团队,总人数不超过 7 人(含负责人),其中承担指导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参与企业技术研发或具有创业经历的教师应达到一半以上,鼓励聘请具有丰富创业经验的企业家或管理人员参与课程设计和具体实施。团队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关课程教学5年(含)以上,或指导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类竞赛获省级以上奖项。
3.课程评价采用线下线上结合、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多元化考核评价模式,包括但不限于课堂表现、案例分析、调查报告、课程设计、随堂测验、竞赛成绩等。
4.课程建设方案合理可行,须同步建设本土化教学案例库(不少于 20 个案例)、文献资料库及技能训练资源包等教学素材。全套课程资源须在建设期满后上线湖南省智慧教育平台共享,并承诺未来 3 年内动态更新课程内容。
5.2025年已立项的湖南省教育厅创业精品课程负责人及2025年校级已立项的校级专创融合课程负责人不得作为课程负责人申报2026年校级专创融合课程。
四、课程建设数量经费安排
1.第二批“专创融合”课程拟立项建设30门,为保证课程建设质量,将进行择优建设,详见《各学院“专创融合”课程可申报数量表》(附件1)。
2.课程建设周期为2年(2026年7月—2028年7月),经费为20000元/项,课程批准立项后拨付5000元,中期检查通过后拨付10000元,验收通过拨付5000元。
五、申报程序
1.课程申请人填写《南华大学专创融合课程建设立项申请书》(附件2)及相应佐证材料至所在学院,学院组织评审排序后填写《南华大学专创融合课程汇总表》(附件3),于 4月17日前统一提交到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中心306室,逾期不再受理。学院申报课程的电子文档请统一按照“XX学院-2026年专创融合课程申报材料”命名并发送至120583745@qq.com,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13973466799。
2.教务部、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初步评审,确定立项入围名单。
3.教务部、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中心组织组织入围教师进行现场说课,并最终确定专创融合课程建设校级立项项目,公示后下达课程建设经费。
4.自2026年开始,省级创新创业类精品课程皆从校级创新创业类精品课程中遴选推荐。
六、学院提交材料
1.南华大学专创融合课程建设立项申请书(一式三份);
2.南华大学专创融合课程申报汇总表(加盖学院章);
3.佐证材料(每门课程1个PDF文件,不超过 30 页)。
附件:1.各学院“专创融合”课程可申报数量表
2.南华大学专创融合课程建设立项申请书
3.南华大学专创融合课程汇总表
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中心
教务部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