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二级学院、相关项目负责人: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湖南省大力支持大学生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等精神,落实《南华大学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若干措施》,充分发挥创业园在推进大学生创业项目培育孵化、提供创业服务、创业培训、落实创业政策、成果转化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更多大学生就业创业,推动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不断深化,经研究,拟于近日开展“2025年南华大学大学生创业园新项目遴选及已入驻项目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南华大学创业园情况介绍
南华大学创业园(以下简称“创业园”)由红湘校区创梦空间、红湘校区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及雨母校区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三部分组成。
1.红湘校区创梦空间位于红湘校区图书馆一楼,拥有图片展区、实物展区等,可展示我校创新创业相关项目的优秀成果。
2.红湘校区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位于红湘校区图书馆负一楼,拥有团队工作室、共享办公区、路演室、会议室等。
3.雨母校区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位于松霖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拥有团队工作室、共享办公区、会议室等。
4.创业园相关服务。免费为每个入驻项目提供场地,免收水电费,提供办公桌椅、网络等基本设施和一定的扶持资金;不定期组织大学生创业项目进行产品展示、创业交流、项目路演等各类活动;提供全程化创业指导、培训以及政策、管理、法律、会计等咨询服务,多形式宣传介绍项目和创业企业等。
二、新项目遴选
(一)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南华大学在校大学生或毕业五年内大学生,原则上不能由本科一年级学生担任,成员鼓励多学科背景、跨年级学生联合组成团队。
2.创业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投资小、见效快,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良好的市场潜力,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3.项目类型分为师生共创项目、学生自主创业项目和学生团队萌芽项目三类。其中师生共创项目鼓励在职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教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指定1名学生为联络人;自主创业项目要求学生自主创办企业、个体经营,并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的创业项目,学生作为项目负责人;学生团队萌芽项目是在具备高质量团队建设基础,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学生作为项目负责人。
4.创业项目须有详细、操作性较强的计划书;具备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和风险承担能力。
5.对大学生创业具有典型示范和推动作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创业项目,可适当加分:
(1)获省级创业大赛、科技创新评选活动、各行业活动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2)获市(校)级创业大赛、科技创新评选活动、各行业活动竞赛二等奖及以上。
(3)获评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奖项且有创业意愿的项目可直接入驻。
6.如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如医药、医疗器械、邮电、通信、电力、农作物新品种及生物制品、公安及安全等)的项目,申报时须有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准证明和有关测试报告。
7.遵守创业园的各项管理制度,合规合法经营,积极配合创业园开展的各项活动(赛事、路演、来宾考察、交流活动等),确保项目在孵化期间能够正常运营。入驻项目原则上要求三个月内完成工商注册。
(二)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申请入驻项目负责人登录南华大学创新创业管理系统(http://cxcyjwgl.usc.edu.cn:8088/)线上填报,操作手册见《孵化团队管理手册》(附件1),推荐使用搜狗浏览器、360浏览器等打开网址注册网报,申报截止日期:2025年6月4日23:59:59,届时系统自动关闭。
2.资格审查与初筛。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中心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对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质量较低的项目直接予以淘汰。
3.学校遴选。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由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具体方式另行通知),根据得分情况择优遴选若干优秀创业项目入围。
4.签约入驻。拟入围的项目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中心与项目负责人签订入驻协议,正式入园孵化。
5.项目退出。(1)协议期满自动退出;(2)协议期未满、因个人原因要求提前退出的,须提前一周提出退出申请,经批准后终止协议,办理退出手续后方可退出;(3)对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创业园管理规定的项目,创业园有权勒令其退出。
(三)申报材料
申报人须提供以下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南华大学大学生创业园入驻项目申报表》(附件2);
2.按《南华大学大学生创业园入驻项目计划书编制说明》(附件3)要求编制《南华大学大学生创业园项目计划书》,并提供项目介绍PPT(包括:项目概述、市场分析、产品/服务展示、运营与团队、财务预测、进度安排、荣誉与证明材料等);
3.附件材料(整理成一个word文档)。
(1)项目负责人及合伙人的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公司章程、验资报告、会计报表(项目若未工商注册,无需以上材料,项目入驻后创业园可提供场地证明进行工商注册);
(3)获奖证书及与项目有关的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三、已入园项目年度考核
(一)考核对象
所有在园的公司和创业团队(包括红湘校区和雨母校区)。
(二)考核要求
认真梳理入驻大学生创业园以来团队工作完成情况,分别从项目的进展(经营管理)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工作计划、团队建设与内部管理、工作室利用情况、参加创新创业类大赛情况、工商注册情况、参加响应基地活动情况、项目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途径等各个方面进行详细的总结,提炼工作中的亮点及特色。
(三)提交材料
年度考核须提供以下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南华大学大学生创业园入驻项目年度考核情况登记表》(附件4);
2.《南华大学大学生创业园入驻团队承诺书》(附件5);
3.佐证材料(整理成一个word文档)。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财务报表(包括营收记录、项目流水等)、带动就业情况(签订的就业合同或就业协议)、专利申请情况(附上相关专利证书)、团队获奖情况(附上荣誉证书复印件)等证明创业成效的相关材料。
材料提交方式:项目负责人通过“手机号码+密码”登录南华大学创新创业管理系统线上填报,操作手册见《孵化团队管理手册》(附件1),(http://cxcyjwgl.usc.edu.cn:8088/)推荐使用搜狗浏览器、360浏览器等打开,截止日期:2025年5月31日23:59:59,届时管理系统自动关闭。
(四)评审工作
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中心将邀请专家,对在孵的团队进行评审(具体方式另行通知),根据各团队一年的进展和取得的成效情况决定去留。
(五)注意事项
1.若项目团队无力继续实施,由项目负责人在征询指导老师及团队成员意见的基础上决定是否撤项。决定撤项的不再参与本次年度考核。
2.本次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项目团队能否继续入驻创新创业园的依据。中期检查不合格或无实质性进展、工作室利用率低的团队,应主动退出创业园。
3.未按规定提交材料及参加评审的项目,将视为主动放弃继续入驻创业园资格。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毅
联系电话:133 2734 4488
电子邮箱:51269314@qq.com
附件:1.孵化团队管理手册
2.南华大学大学生创业园入驻项目申报表
3.南华大学大学生创业园项目计划书编制说明
4.南华大学大学生创业园入驻项目年度考核情况登记表
5.南华大学大学生创业园入驻团队承诺书
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中心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