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工程训练中心
 首页 | 中心概况 | 创新创业基础教育 | 创新实践 | 工程实训教育 | 教科研与服务 | 党建工作 | 群体活动 | 规章制度 | 下载专区 

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湖南省高校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2-05-27
站内搜索: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举办南华大学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021-05-14 16:06  

 各二级学院、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促进创新驱动创业、创业引领就业,学校定于20214月至7月举办南华大学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主要任务

以赛促教,探索人才培养新途径。全面推进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领各学院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建构素质教育发展新格局,形成新的人才培养质量观和质量标准,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高水平自立自强,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坚定执着追理想,实事求是闯新路,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创,搭建产教融合新平台。把教育融入经济社会产业发展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组织机构

大赛由南华大学主办,学校教务部、科学部、研究生工作部、就业指导中心、学工部、团委、校友办、创新创业学院等部门和学校所有二级学院共同承办。教务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创新创业学院负责具体实施、联络。

设立大赛组织工作委员会,由校党委书记高山、校长张灼华担任主任,分管教学、科技、研究生、学生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主任,各承办单位负责人担任成员。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设在创新创业学院,具体负责赛事的组织实施与联络协调。

大赛成立评审专家委员会,由组委会邀请社会投资机构、行业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设立大赛纪律与监督委员会,由校纪委/监察处人员组成,对大赛组织工作、专家评审工作、承办单位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并对违反大赛纪律的行为作出处理。

各学院结合实际,成立学院大赛组织委员会,负责指导学院参赛团队的报名和参赛工作。

四、参赛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4.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5.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6.参赛人员(不含师生共创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631日之后出生)。

五、参赛赛道、组别和对象

(一)高教主赛道

1、参赛项目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应结合以上分类及自身项目实际,合理选择项目类型。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2、参赛方式和要求

1)本赛道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参赛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2)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按照参赛学校所在的国家和地区,分为中国大陆参赛项目、中国港澳台地区参赛项目、国际参赛项目三个类别。国际参赛项目和中国港澳台地区参赛项目可根据当地教育情况适当调整学籍和学历的相关参赛要求。

3)所有参赛材料和现场答辩原则上使用中文或英文,如有其他语言需求,请联系大赛组委会。

3、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等,分为本科生创意组、研究生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本科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须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专科生;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研究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研究生或本专科生;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3)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生(即2016年之后毕业,不含在职教育);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831日前注册);或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5)师生共创组

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并符合以下条件: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63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161日前正式入职)。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本赛道的主要目标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大赛的回信重要精神,紧扣“建党百年”主题,大力弘扬跨越时空的伟大的井冈山精神,将红色教育、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相结合,贯穿“四史”教育,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厚植学生“爱党爱国”情怀;聚焦革命老区,开展公益创业,引导师生服务乡村振兴,在全国范围内打造一堂主题鲜明的思政大课、实践大课。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其他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本赛道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

1、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公益组

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本组比赛。

2)创意组

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3)创业组

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六、赛程安排

1网上报名2021530前,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服务网的资料下载板块可下载学生操作手册指导报名参赛,微信公众号可进行赛事咨询。

2院级初赛:各学院自行组织实施本院初赛及其他相关工作,学院须在64前完成院级初赛并推荐优秀项目参加校级比赛。

3材料报送:大赛组委会根据各学院系统内报名成功项目数、参赛率等因素分配各学院晋级校赛的项目名额。各学院按大赛要求对晋级作品和作者进行资格审查后,于67前,提交《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和晋级项目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含计划书和附件材料,白色铜版纸封面、胶装),附件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实物照片、合同、专利和相关报道等等。电子档汇总表项目材料PPT打包发送到2801923689@qq.com

4校级比赛620前,学校组织专家对所有晋级项目进行商业计划书、PPT评审和现场展示及答辩,确定校级获奖和省赛推荐项目。

七、评审规则

同省赛、国赛一致,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查看具体内容。

八、激励政策

参加比赛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南华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创新创业学分认可;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的学生将在免试推荐就读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其他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较大的政策倾斜,并优先推荐国家、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对国赛银奖及以上奖项的项目负责人,符合相关评选条件的,直接认定为省级优秀毕业生。

对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项目的指导教师将严格落实教育厅制定的相关配套政策(见附件),并按学校相关规定计算竞赛课时和业绩值,业绩值在《南华大学教学学院专项业绩核算办法(试行)》指导竞赛(比赛)类别相应等次基础上加100个业绩值,获奖情况作为教师考核奖励、职称职务评聘以及省、校两级各类人才项目、教学科研项目遴选和立项的重要参考指标。

工作要求

1宣传发动。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工作,确保参赛师生充分了解大赛、积极参与大赛

2、精心组织。大力鼓励和积极引导所有专业课教师、学生辅导员、实验技术人员特别是学科专业带头人、重点实验室负责人等高水平教师参与竞赛指导,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3、深度挖掘。大赛鼓励师生共创,允许参赛项目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股权与学生股权合并计算。各学院要鼓励和支持专业教师带领学生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努力让参赛项目产生应用价值和市场价值,推动项目孵化落地。

4、加强协调。各学院要明确一位责任领导和一位联系教师专门负责校内赛事组织和协调,并加入大赛教师工作QQ群,便于赛事的上下衔接、信息报送等工作。

十、联系方式

项目网上申报问题咨询:刘维杰,18692363609QQ2801923689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联系人:杨老师? 刘老师

电话:8578063??

联系地址:南华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南华大学

2021512

关闭窗口

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常胜西路28号 邮编:421001 联系电话(传真):0734-8160778

版权归©南华大学创新创业训练中心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