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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省高校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2-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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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机电类创新训练中心计算机使用管理的若干规定
2022-01-12 08:45  

随着创新训练中心的建设和发展,中心的各类计算机越来越多。为加强计算机的使用和管理,更好地发挥计算机在教学、科研和管理等方面的作用,特作以下规定:

一. 中心的各类计算机都是学校的财产,由规划建设部统一登记造册,宏观管理和调配。

二. 各部门要加强对计算机的管理和维护,并确定专人负责。部门领导要定期检查计算机的使用、维护情况。

三. 职责分工:中心机房的计算机及有关设备由计算机房的工作人员负责管理、维护;各实验室的计算机由各实验室负责管理、维护;各办公室的计算机由各办公室负责管理、维护;个人使用的计算机由使用人负责保管和维护。

四. 凡因工作需要由中心提供给教职工使用的计算机,限在中心内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占为已有。

五. 所有计算机仅作为教学、科研、管理之用,不得作其他用途。

六. 严禁在计算机上安装反动、淫秽等非法软件。不得在上班期间利用计算机玩游戏、上网聊天、看影视、听音乐等。

七. 开通校园网的计算机使用者,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络管理的办法》、《上海交通大学校园网入网用户守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计算机和校园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八. 计算机应安装防病毒软件,对网上下载或使用软盘应有防病毒措施,并定期杀毒维护。

九. 各部门办公用计算机及计算机网络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中心计算机管理人员进行维修,保证中心计算机及网络正常运行。

以上规定请有关人员自觉执行,如有违反,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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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常胜西路28号 邮编:421001 联系电话(传真):0734-8160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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