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大力支持大学生创业若干政策措施》湘政办发〔2024〕42号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优化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紧盯科技和产业发展前沿趋势,深化多学科交叉融合、专创融合,从2025年起,教务部、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中心将联合建设一批跨专业、跨学科、跨院系的创新创业课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建设范围
我校2024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开设的课程。本次遴选建设课程为专业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方向课),需体现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机融合,优先支持对接湖南省区域发展战略、重点产业的课程。项目申报者应根据课程的不同属性和功能定位,制定课程建设内容与实施方案。
二、课程建设类别
1.专业技能拓展类课程
将专业技能与创新创业需求相结合,拓展学生专业技能的应用范围和深度。让学生在掌握专业技术的基础上,学会运用这些技术开展创新创业活动,以满足学生创新创业需求。
2.行业应用导向类课程
紧密结合特定行业的发展趋势和需求,培养学生在该行业内进行创新创业的能力。让学生了解行业前沿技术和市场需求,引导学生基于产业需求开展创新研究、产品开发。
三、课程建设要求
1.课程负责人需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及创新创业指导经历,鼓励跨专业组建团队,允许吸纳企业人员参与建设。
2.教学大纲。将创业意识、思维、知识和能力的训练合理、有序地融入教学大纲,并贯穿课程各章讲授、互动、作业、考核等环节,形成和课程类别相适应的课程整体设计。共同推进专创融合课程的MOOC、案例库、多媒体教材等教学基本建设。
3.教学方法。课程应采用混合式教学法,灵活运用启发式、探究式、案例式、项目驱动式等多样化混合式教学模式,实现“以学生为中心”的建构主义教学理念,培养学生在专业领域的创新创业意识、思维和能力训练。
4.教学活动与评价:同一门课实施“1+1”双考核制,即:“专业理论+双创实践”双考核制,考核专业课程理论知识和运用专业知识创新创业能力。充分考虑不同专业特色,遵循“一课一案”的原则,设计突出应用能力导向的课程考核方式,体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引入第三方评价,实施课程跟踪评价,建立课程教学评价机制,形成灵活多样的考核评价方式。
5.教学案例库建设。每门课程需要提供20个以上项目案例库。
四、课程建设数量经费安排
1.第一批“专创融合”课程建设数量为20门,为保证课程建设质量,将进行择优建设。各学院最低申报数量见附件1。
2.课程建设周期为1年(2025年7月—2026年7月),经费为20000元/项,课程批准立项后拨付5000元,课程验收通过拨付15000元。
五、申报要求和程序
1.课程负责人应为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在课程立项建设中承担实质性工作,且必须已完整讲授两轮次及以上。
2.项目参与人(包括负责人)在申报表中应按承担项目工作的内容先后排序,一般不少于3人。
3.项目负责人具有讲师或以上职称,项目团队不超过5人(含负责人)。鼓励教师组成跨学科、跨专业的课程建设团队。
4.申请人填写《南华大学专创融合课程建设立项申请书》(见附件2),由所在学院评审并排序,于5月30日前将申请书(纸质稿一式3份)、汇总表1份加盖学院公章统一报送到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中心306室,逾期不再受理。申请书、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120583745@qq.com,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13973466799。
5、教务部、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专创融合课程建设校级立项项目,公示后下达课程建设经费。
6.教务部、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中心组织将于2025年秋季学期进行课程建设中期检查,凝练推广课程建设经验和特色做法。
六、课程验收要求
1.课程建设要有明确的成果,包括课程大纲、课件、图片、视频等教学资源。
2.实施课程跟踪评价,评价结果达良好及以上。
3.提供20个以上项目案例库。
附件:1.各学院“专创融合”课程最低申报数量表
2.南华大学专创融合课程建设立项申请书
3.南华大学专创融合课程汇总表
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中心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