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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湖南省高校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2-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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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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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五届南华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019-04-29 20:51  

各二级学院、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贯彻落实校党委“一基三实、一路三建”的发展思路,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助力“双一流”建设,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社会需求对接平台,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建行杯”第五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湘教通[2019]128号)的要求与部署,我校定于2019年4月至7月组织举办第五届南华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敢为人先放飞青春梦 勇立潮头建功新时代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此次大赛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

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此次大赛重在引导各学院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学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组织机构

大赛由南华大学主办,学校教务部、科学部、研究生工作部、就业指导中心、学工部、团委、校友办、创新创业学院等部门和学校所有二级学院共同承办。教务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创新创业学院负责具体实施、联络。

设立大赛组织工作委员会,由校党委书记王汉青、校长张灼华担任主任,分管教学、研究生、科技、学生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主任,各承办单位负责人担任成员(详见附件1)。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设在创新创业学院,具体负责赛事的组织实施与联络协调。

大赛成立评审专家委员会,由组委会邀请社会投资机构、行业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设立大赛纪律与监督委员会,由校纪委/监察处人员组成,对大赛组织工作、专家评审工作、承办单位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并对违反大赛纪律的行为作出处理。

各学院结合实际,成立学院大赛组织委员会,负责指导学院参赛团队的报名和参赛工作。

四、总体安排

今年的大赛将进一步做强高教版块、做大红色版块,着力培养和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更好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等国家战略和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建设。大赛分为高教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具体赛事方案详见附件2。

今年,学校将进一步聚焦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校、院两级分别组织参赛大学生以项目团队组团等形式,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和城乡社区,接受思想洗礼,传承红色基因,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学校科研水平、教学水平、协同育人效果、社会服务能力的综合反映,是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载体和平台,是促进大学生更高质量就业创业的重要动力,也是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实践。各学院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改革意识,以办好大赛为契机,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练,以赛促教、以赛促创,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

2、精心组织。各学院要把该项赛事作为学院年度重点工作,成立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分管院领导担任副组长,所有系室、重点实验室、研究所、学工室、教研办负责人为成员的竞赛领导小组,完善责任分工体系与协同工作机制,通过各种形式增强学院师生对“互联网+”专业知识的认知,紧密结合学科专业实际,做实做细参赛项目的挖掘、申报、培育、优化等关键环节工作。各学院的校赛项目申报指标完成情况、大赛获奖情况将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学院年度重点工作督查和绩效考核内容。

3、广泛动员。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工作,扩大比赛影响力。根据需要组织师生观看《当我们海阔天空》等大学生创新创业题材电影,加强学生创新创业典型案例宣传,激励更多学生投身“双创”,营造良好的竞赛氛围和舆论导向。积极发动学院本科生、研究生和毕业生(毕业5年内校友)组团参赛,做到全覆盖;大力鼓励和积极引导所有专业课教师、学生辅导员、实验技术人员特别是学科专业带头人、重点实验室负责人等高水平教师参与竞赛指导,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4、做好沟通协调。各学院要明确一位责任领导和一位联系教师专门负责院内赛事组织和协调,于4月30日前将本学院联系人回执单(附件6)发送到指定邮箱,并加入大赛教师工作QQ群(群号554266877),便于赛事的上下衔接、信息报送等工作。

六、激励政策

为充分发挥大赛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和推动各学院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全面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我厅将在加大大赛奖励力度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配套政策措施。

1、参加比赛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南华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南华大学第二课堂学分折算办法》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创新创业学分认可;获得校级一、二等奖的项目将直接列为下一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推荐参加省赛的团队学校将给与5000-10000元的项目扶持资金;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的学生将在免试推荐就读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其他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较大的政策倾斜,并优先推荐国家、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对国赛银奖及以上奖项的项目负责人,符合相关评选条件的,直接认定为省级优秀毕业生。

2、对参加校级比赛项目的第一指导教师,学校将计算一定的教学工作量,对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项目的指导教师将按学校相关规定计算竞赛课时和业绩值,业绩值在《南华大学教学学院专项业绩核算办法(试行)》指导竞赛(比赛)类别相应等次基础上加100个业绩值,并将省级获奖情况作为教师考核奖励、职称职务评聘以及省、校两级各类人才项目、教学科研项目遴选和立项的重要参考指标。

3、对省赛一、二等奖项目,符合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立项条件的,优先推荐教育厅一般项目。对国赛金奖和银奖项目,教育厅将按学校获奖项目总量,等量奖励学校下一届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名额,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和评选获奖项目相关成果;符合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立项条件的,教育厅直接单列认定为重点科技项目和一般项目。

4、对省赛获一、二等奖项目的第一指导教师,奖励立项1个校级教研教改项目,并优先推荐省级教研教改项目。对国赛获奖项目的第一指导教师,直接入选全省创新创业指导专家库,奖励立项1个省级教研教改项目;符合有关遴选条件的,直接申报并审核认定为“芙蓉学者”青年学者或湖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入选芙蓉教学名师支持计划。

七、联系方式

大赛教师工作QQ群:554266877,每个学院的赛事负责老师加入该群。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联系人:杨毅 陈冰 刘怀民

电话:8578063 邮箱:51269314@qq.com

联系地址:创新创业学院

附件:

1.第五届南华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名单

2.第五届南华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方案

3.各学院现有人数及网上应报项目数

4.项目计划书提纲(仅供参考)

5.南华大学第五届“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推荐项目汇总表

6.南华大学第五届“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联系人回执单

南华大学

2019年4月25日

附件1

第五届南华大学“互联网+”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名单

主 任

王汉青 校党委书记

张灼华 校长

副主任

刘升学 副校长

姜志胜 副校长

陈国民 副校长

何旭娟 副校长

成 员

刘泽华 教务部部长

刘 永 科学部部长

陈 熙 研究生工作部部长

彭建军 就业指导中心主任

潘本衡 学工部部长

彭新和 校友办主任

王湘江 创新创业学院院长

李海洋 校团委副书记

各学院院长

秘书长

王湘江 创新创业学院院长(兼)

附件2

第五届南华大学“互联网+”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方案

一、参赛项目类型与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家政服务、养老服务、食品安全、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健康服务、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社区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参赛项目根据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省赛三等奖(校赛一等奖)的项目,可报名参赛并直接参加校级决赛,按评审得分从高到低竞选省赛参赛资格,但不参与校赛评奖。已获往届校赛二、三等奖的项目,可报名参赛,若本届获奖等次相同,则不予重复授奖。

二、参赛赛道、组别和对象

(一)高教主赛道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全国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全国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在全国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年3月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必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且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全国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全国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三、赛程安排

校内大赛分网上报名、院级初赛、校级比赛和项目培训四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上报名2019年6月2日前,参赛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 cn)完成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方式见大创网“资料下载栏”《学生操作手册》,报名过程中常见问题见https://cy.ncss.org.cn/problem。各学院应加强对报名工作的指导,根据项目特点和优势选择合适的赛道,并使各组别保持合理比例。各学院网上报名应报项目数见附件3。校赛报名截止后,省赛报名仍可正常进行到6月20日,并将纳入省赛名额的分配基数。

2、院级初赛:各学院自行组织实施本院初赛及其他相关工作,学院须在6月2日前完成院级初赛并推荐优秀团队参加校级比赛。

3、材料报送:组委会根据各学院报名成功团队项目数(以6月2日18:00网上数据为准)、参赛率等因素分配各学院晋级校赛的项目名额。各学院按大赛要求对晋级作品和作者进行资格审查后,于2019年6月3,将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5,加盖公章)一式一份、晋级项目计划书(没有固定模板,参考提纲见附件4)和其他佐证材料(按项目装订成册)一式两份送交创新创业学院,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到51269314@qq.com。

4、校级初审2019年6月5日前,学校组织专家对所有晋级项目进行项目计划书评审,产生若干个项目入围校级决赛。

5、校级决赛2019年6月12日前,学校组织入围项目进行现场展示与答辩。展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团队介绍等,可进行产品实物展示。评审专家组结合项目计划书和团队答辩情况进行评奖。

6、公示推荐:根据校级决赛结果,对获奖作品公示7天,并根据教育厅安排指标按校赛成绩排序推荐参加省级比赛。

7、项目培训:大赛组委会将聘请校内外专家、企业家、校友等通过公开讲座等形式指导作品的基本思路和写作方式。对学校推荐项目组织参加省级培训,重点加强优秀项目的参赛服务和指导,提高项目质量和省赛竞争力。

8、全省复赛(7月):全省复赛计划分两轮进行,第一轮为网络评审环节,包括项目计划书和项目展示PPT,第二轮为现场评审,包括项目路演展示、评委提问。

四、评审规则

同省赛、国赛一致,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查看具体内容。

五、奖项设置及激励政策

大赛拟共设一等奖10个、二等奖20个、三等奖30个。根据各学院组织与报名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奖5个。根据指导教师参与指导及项目获奖情况,评选优秀创新创业导师10名。上述获奖项目、单位和个人,将由学校颁发获奖证书或奖牌。

六、其他

本附件所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第五届南华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所有。

附件4

项目计划书提纲(仅供参考)

第一章 执行总结(此章节是后续各章节的总结和提炼)

1.1 项目或企业背景

1.2 项目或企业规划

1.3 市场分析

1.4 行业竞争分析

1.5 组织与人事分析

1.6 财务分析

1.7 风险分析

第二章 项目或公司简介

2.1 项目或公司概述

2.2 项目或公司服务及业务简介

2.3 发展规划

第三章 市场与竞争分析

3.1 市场现状

3.2 市场前景

3.3 目标市场

3.4 市场营销策略或商业模式阐述

3.5 竞争分析

第四章 运营分析

4.1 生产组织

4.2 质量控制

4.3 组织管理

4.4 人事管理

第五章 财务分析

5.1 投融资分析

5.2 财务预算

5.3 财务分析

第六章 风险分析

6.1 风险识别

6.2 风险防范及措施

6.3 风险资本退出

第七章 团队介绍

附录:各类附件证明材料


附件5

第五届南华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

学院(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项目名称

赛道

组别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团队成员

指导教师

备注

1

2

3

4

5

注意:推荐项目根据院级初赛进行排序,往届参赛获奖项目在备注栏内注明。

附件6

第五届南华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院联系人回执单

学院名称:

姓 名

性别

职务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QQ

责任领导

负责教师

注意:填好后请发送至51269314@qq.com,并请加入大赛工作群554266877,便于赛事的上下衔接、信息报送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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